中国巨石:中国巨石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
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
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较好的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和总结,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汤云为、陆健、王
玲。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2年9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汤云为、
武亚军、王玲,上述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汤云为:曾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校长助理、
教授、副校长和校长等职务,并荣膺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名誉会员,
美国会计学会杰出国际访问教授,香港岭南大学荣誉院士。曾经担任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上海市
会计学会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博士学位,是中国会计教授会的创办人。兼任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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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亚军:现任北京大学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副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战略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秘书长、北京大学华人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管
理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王玲: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专利战略研
究中心主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技术创新与创业专委会副理事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姓名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汤云为 15 15 3 0 0 2
武亚军 6 6 1 0 0 0
王玲 15 15 3 0 0 2
陆健(离任) 9 9 2 0 0 2
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汤云为 4 2 4 3
独立董事 武亚军 1 1 1 0
姓名 王玲 ∕ 2 4 3
陆健 ∕ 1 3 3
注:“/”表示不是该委员会成员,无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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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
司桐乡智能制造基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考察,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十
四五”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通过阅览公司文件及信息,及时获取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
审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
了相关文件、资料,安排实地调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
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
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并合理控制了对外担保风
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9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时,独立董事对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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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成果,以
此为参考依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数额,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布了2022年年度、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业绩预增公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公
司实际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我们认
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
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
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义务,所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
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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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集团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避免和消
除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于2017年12月向
公司作出《关于避免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
中承诺:“……对于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
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巨石的
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
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
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国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
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
争问题……”
2020年12月,中国建材集团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
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建材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和消除下属玻璃纤维
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于2017年12月向公司作出《关于
避免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
对于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前存在的同业竞争
以及因前述合并而产生的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巨石的同业竞争(如
有),中国建材股份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
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
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国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
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20年12月,中国建材股份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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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了解到,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
一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2020年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协调
两家A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两家
A股上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终止了拟议交易。此
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求既不
侵害或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又能实现两家A股上市公司公众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可行性方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因涉及沪深港三地
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因此需要
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同业竞争的
解决着眼于将两家A股上市公司打造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
业,精心筹划解决方案是认真履行对资本市场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体现。因此截至承诺到期日未能形成明确的业务
整合方案,导致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作出的承诺未能按照预
期履行完毕。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
拟再次延期2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且相关事项已经中国
巨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及控股股东中国建材
股份再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再次延期2年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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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
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有
效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
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目
前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
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
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
做出了贡献。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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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全体独立董事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
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
性作用。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中国巨石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公司综合实力进
一步增强,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大股东的良好回报,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2023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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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汤云为 武亚军 王玲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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