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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佳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通轮胎”或“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2021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与专业委员会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任英女士,66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

计师。2021年5月17日至2022年3月9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太平

稽核中心副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香港中

保国保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中国保险保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朱华友先生,61岁,经济社会学博士。自2021年5月17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院研究员。曾任海南省办

事办处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海南省副

秘书长、海南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3、刘风景先生,57岁,法学博士。自2021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政治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

师。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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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4、钟庆全先生,53岁,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自2022年3月9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11日起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现

任 Crowe Horwath First Trust LLP 副 总 裁 , 新 加 坡 Jubilee

Industries Holdings Ltd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

Arthur Andersen经理,Linklaters Allen & Gledhill Pte Ltd区域

财务经理。

   (二)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独立董事任英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1月提出辞呈,公司于

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钟庆全先生为独

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1年度履职概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佳通轮胎《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勤勉尽责,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股改、经营情况给予了高度关注。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其中第九届董事会召开2

次会议,由上届独立董事参会;第十届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我们均

亲自参加会议,无授权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出席股东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含通讯方式)      席次数   次数
                                                               数
                             2次
 肖红英      2次                             无      无      1次
                       (通讯参会 1 次)
                             2次
 孙晓屏      2次                             无      无       无
                       (通讯参会 1 次)
                             1次
 杜宝财      2次                            1次      无       无
                       (通讯参会 1 次)
                             4次
  任英       4次                             无      无      1次
                       (通讯参会 1 次)
                             4次
 朱华友      4次                             无      无      1次
                       (通讯参会 1 次)
                             4次
 刘风景      4次                             无      无      1次
                       (通讯参会 1 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

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

时通过现场、视频、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联系,并亲临工厂参观调研,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2021

年度参与的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

   (二)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

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利润分配、

日常关联交易、内部评价报告、高管绩效考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换届选举、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关联交易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沟通,在召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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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会议或者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

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我们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同时在我们作为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我们与公司

年审会计师等保持沟通,为我们履职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协助。

   三、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期间,公司两次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

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两次

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但上述议案两次均未获得通过。

    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均未获得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违反股东大会决议仍进行了关联交易,导致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21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为此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2日三次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我们要求公司应

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积极沟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20,0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提供的担保。公

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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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事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2019年5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

项。

    截止至报告期末,委托借款金额已发放2亿元,其中已分笔还款

0.8亿元,现担保占用金额为1.2亿元。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

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此外,我们未发现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变动进行

审议,经过审查,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所具备的

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使之能够胜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相

关高管的提名、任免等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

定。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我

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奖励方案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考核制度。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21年度审计

服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建议董事会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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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18,700,000元。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

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投资者回报同时也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过我们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

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除上海证券交易

所于2021年11月1日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外,公司的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已

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2021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结论不一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

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根据公司缺陷认定标准,虽然公司按照规范

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是关联交易未获得股东大会授

权,该事项被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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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听

取了公司内审部的情况汇报。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符合规定的,公司对涉及事项的

说明是真实且符合实际情况的,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广大

股东诉求,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股改相关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

问题。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了2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等方面谏言献策。

   2022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独立董事:钟庆全、朱华友、刘风景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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