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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

对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除运输成本外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成本列报于营业成本,
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第
21 号——租赁(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
见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27、28。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
业可以选择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
                                    1
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除运输成本外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成本列报于营业成本,并对可比期间
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合并利润表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                 2,213,450,252.76             2,297,582,159.01          84,131,906.25

销售费用                   120,535,265.53                36,403,359.28         -84,131,906.25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第21号—
—租赁(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公司
2021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27、28。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
择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
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金额

预付款项                      16,853,940.43          16,843,558.78                  -10,381.65

使用权资产                                               283,878.65                 283,878.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2,120,000.00         362,244,579.80                  124,579.80

租赁负债                                                 148,917.20                 148,9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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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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