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
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准则第 15 号”),规定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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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本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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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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