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 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 会〔2018〕15号)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新、欧稚云、李军印、储小平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