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年度工作中,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
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
(一)基本情况
储小平:男,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80
年1月至1983年8月,于武汉理工大学任教;1986年6月至2003年8月,于广东汕头
大学商学院任教;2003年8月至今,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任教。现任中山大学岭
南学院教授、民营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同时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浩洋电子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陈新:男,194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毕
业于北京清华大学工民建专业,1970年至1991年,在国营4401厂从事电真空器件
研究开发、技术及管理工作,1991年年至今,在原机电部电子规划所(后单位合
并为中国电子工业发展规划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从事
电子行业规划、工程咨询工作,历任研究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科技委副主任、
规划所所长,2006年退休返聘任院项目总监至今。
欧稚云:女,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
199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财政专业,1993年至1998年在东莞市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1998年至2010年在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
部门经理,2011年1月至今担任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军印: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
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专业。1996年7月至2008年8月,历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
限公司发展研究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
2015年6月,任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5月至今,任东莞三江港口
储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在任职期间,我们四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四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18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陈新 13 13 0 0 0
欧稚云 13 13 0 0 0
李军印 13 13 0 0 0
储小平 13 13 0 0 0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议案,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们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
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和建议。
2018年度,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
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欧稚云独立董事及李军印独立董事参
加了该2次股东大会,储小平独立董事及陈新独立董事参加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
(三)现场考查及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2018年度,我们多次到公司经营现场,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
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对公司的经营动态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2018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
助,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三、2018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和
其他相关资料,我们均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基于独立董
事的立场,我们均做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合规、合法,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
2018年度,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70%的法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8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
成情况对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
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
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18年7月25日披露
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快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
807,408,521.76元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80,740,852.18元后,截至2017年12月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5,606,774.69元,资本公积为1,184,910,918.94
元。拟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同时,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
每10股转增4.5股。2018年5月实施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460,020,63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0.4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7,009,283.95元(含税),转增657,009,284股。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各主体未存在承诺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序开展,基本能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规定,进一
步增强信息披露意识,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证监会及内
部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已
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也适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
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情
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
关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委员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
设的专业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就公司年度战
略规划、定期报告的编制、人员提名及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结合各自
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
管理出谋划策;本着审慎、负责的原则,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了表决权,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审慎、
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独立董事:储小平、陈新、欧稚云、李军印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