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 额部分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已经详细审阅有关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 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新、储小平、欧稚云、李军印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