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事项 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委员:欧稚云、储小平、陈新、邓春华、李静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