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 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1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孙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 独立董事:储小平、卢馨、韦俊、李军印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