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事项发表以下 书面审核意见: 1、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委员:卢馨、储小平、韦俊、邓春华、刘立斌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