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 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已经详细审阅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 部分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 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储小平、卢馨、韦俊、李树华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