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生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
分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将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送我们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
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
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
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储小平、卢馨、韦俊、李树华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