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宏辉、卢馨、韦俊、李树华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