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4 公司简称: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433号《2022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0,992,740.82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99,274.0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472,344.65元后,减去2022年派发的2021年度红利 25,438,041.30元,公司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27,770.09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 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08,760,8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57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28,999,367.08元,派送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光电股份 600184 新华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袁勇 籍俊花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 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 电话 029-82537951 029-82537951 电子信箱 newhgzqb@163.com newhgzqb@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防务业务: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总体保持国防支出合理稳定增长,促进国防实 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两会期间,公布的 2023 年全国财政安排国防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执行数 增长 7.2%。 光电材料与器件:受国际市场贸易环境等因素影响,光学市场竞争激烈。从行业发展趋势来 看,移动互联网、5G 技术成熟落地,以智能驾驶、智慧工厂、物联网、AR 等为代表的新兴应用领 域将出现新的产业需求;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车载光学镜头市场保持较好增长趋势。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和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专注于防务和光电材料与器件两 2 大业务板块。 防务业务板块:以大型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为代表的光电防务类产品 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电材料与器件板块:专业从事光学材料、光电材料、元器件、特 种材料、光学辅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提供 140 多种环保玻璃、镧系玻璃及低软化点 玻璃,品种有 K、ZK、BaK、QF、F、ZF、ZbaK 类等,还有块料、条料、棒料、一次型件、二次型 件等等规格,产品广泛应用于投影机、视频监控、车载等消费电子、工业应用、光学器材、红外 成像等领域。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①采购模式 防务业务的外购物资主要有电子元器件、原材料、辅料等,种类涉及面广,公司设有严格的 供应商选择和评价程序,从供货质量、使用状况、供货及时性和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供应商 实施动态管理。 光电材料与器件业务原材料主要包括石英砂、纯碱等,通过大宗物资招标、零星物资采用比 质比价的询价模式进行采购,根据订货需求量、订购批量、订购周期等综合因素,制定采购计划, 原材料采购以国内为主,供货渠道稳定。 ②生产模式 防务产品主要采用按销售合同生产的模式。光电材料与器件产品的生产特点为连续不间断熔 炼生产,原料经过配料工序后,进入熔炼炉熔炼,出炉后,经成型、冷却、退火、检验、包装产 品入库。 ③销售模式: 防务产品根据合同发货、确认收入、开具发票、收取货款。光电材料与器件产品的销售订单 主要来源于市场开发,光学玻璃应用领域专业性较强,因此以传统的直接销售为主要模式,产品 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各光学元件加工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4,262,735,153.63 4,623,287,720.86 -7.80 5,105,760,27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94,269,270.53 2,445,539,038.85 1.99 2,399,619,760.54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2,512,935,060.13 3,311,805,319.37 -24.12 2,491,896,12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 71,083,874.74 62,488,780.52 13.75 51,900,063.3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58,969,837.96 45,001,793.54 31.04 43,598,769.30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402,580,516.64 -192,978,798.42 —— 958,166,870.58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2.88 2.58 增加0.30个百分点 2.18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97 0.1228 13.76 0.1020 /股) 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97 0.1228 13.76 0.1020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502,741,554.41 634,072,970.32 397,394,497.95 978,726,037.45 归属于上 市公司 20,141,127.99 14,862,337.74 16,038,890.24 20,041,518.7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 市公司 股东的扣 除非经 17,867,386.21 12,134,833.51 15,368,314.57 13,599,303.67 常性损益 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 -251,584,016.40 -270,618,816.32 -214,146,377.94 333,768,694.02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8,38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88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 -10,170,000 106,765,343 20.99 0 无 0 公司 人 国有法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0 103,582,473 20.36 0 无 0 人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 国有法 0 63,003,750 12.38 0 无 0 司 人 国有法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0 15,900,000 3.13 0 无 0 人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 国有法 0 11,410,000 2.24 0 未知 0 公司 人 嘉实基金-中兵投资管 10,170,000 2 0 未知 未知 4 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实 10,170,000 基金-天璇单一资产管 理划 广发基金-中兵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 -156,900 5,075,921 1 0 未知 未知 基金-天枢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 494,000 2,590,611 0.51 0 未知 未知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杨会琴 655,900 2,310,900 0.45 0 未知 未知 胡颖慧 1,933,202 1,933,202 0.38 0 未知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光电集团、华光公司、中兵投资、兵工财 务公司的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兵器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四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13 亿元,同比减少 24.12%。实现归母利润 7,108 万元,同比 增加 13.75%;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5,897 万元,同比增加 31.04%,公司整体运营能力有所提升。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