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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创兴: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19-06-1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
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华安证券”)受上海
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资源”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
创兴资源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
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
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发行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
相关行为。


   二、创兴资源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创兴资源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
了充分必要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创兴资源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创兴资源聘请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正律所”)作为本次交易
的律所;


   3、创兴资源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
珠江会计师”)作为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和拟购买资产的审计机构


   4、创兴资源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作为本次交易
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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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根
据创兴资源确认,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
为。


   经核查,上市公司聘请华安证券、上正律所、正中珠江会计师、银信评估的行为
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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