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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创兴: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2020-04-2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6 日,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1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168,865.8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04,060,278.75 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3,942,064.11 元,
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2019 年分配普通股现金股利 0 元、2019 年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0 元 后 , 本 公 司 2019 年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80,949,348.84 元。

     鉴于公司 2019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保障,不存在故
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