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创兴: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收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拟审
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公允、客观地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认为此次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
分、恰当的。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就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与控股股东
下属企业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拓宽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
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廖建宁、叶峰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