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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04-28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97                    公司简称:伊力特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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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继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光辉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564,460,072.28            4,488,134,649.17                        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         3,633,306,332.48            3,487,488,953.34                        4.18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873,759.57                -238,491,926.29                   -89.99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44,265,775.73                153,172,005.86                    25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1,448,095.89                  8,341,654.42                  1,475.8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1,502,875.31                 12,660,323.92                    938.70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0.0368                        0.0029       增加 11.69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8106                        0.01921                 1,363.0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9127                        0.01921                 1,416.24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614.7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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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1,465,621.19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63,123.76
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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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63.40
所得税影响额                                     -353,278.03
               合计                             1,057,270.7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65,77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
                       197,363,477     42.04                0       无               0   国有法人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中证白酒指      17,925,384      3.82                0       未知             0    未知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5,536,803      1.18                0       未知             0    未知
证券账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3,684,899      0.78                0       未知             0    未知
证券账户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3,424,901      0.73                0       未知             0    未知
证券账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3,287,419      0.70                0       未知             0    未知
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3,107,031      0.66                0       未知             0    未知
担保证券账户
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
                         2,626,900      0.56                0       未知             0   境外法人
公司
易方达丰利股票型养
老金产品-上海浦东
                         2,443,896      0.52                0       未知             0    未知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2,311,687      0.49                0       未知             0    未知
证券账户
                                              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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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197,363,477   人民币普通股     197,363,47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
                                               17,925,384   人民币普通股      17,925,384
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5,536,803   人民币普通股       5,536,803
担保证券账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3,684,899   人民币普通股       3,684,899
担保证券账户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3,424,901   人民币普通股       3,424,901
担保证券账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3,287,419   人民币普通股       3,287,419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3,107,031   人民币普通股       3,107,031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                          2,626,9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6,900
易方达丰利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上海
                                                2,443,896   人民币普通股       2,443,896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2,311,687   人民币普通股       2,311,687
担保证券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
                                     东,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之一。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较上期均有大幅度变动,其原因是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
本期疫情影响逐渐褪去,消费市场逐渐恢复所致。
    报告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441.5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
赊销额度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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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可转债进展情况:2019年3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87,600.00万
元,2019年9月23日进入转股期。报告期末累计有591,234,000元伊力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
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5,166,02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9742%。期末股本数
为469,503,329股。
    公司可转债付息:2021年3月15日公司支付自2020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4日期间的可转债利
息。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在《新疆伊力特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内容
如下:“一、伊力特集团所投资控股的公司不存在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
动;二、伊力特集团所投资控股的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类似以及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的公司
采取资产出售、资产注入、剥离等措施,以避免与公众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三、伊力特集团及关
联方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通过向公众公司借款或由公众公司
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原因侵占公众公司的资金;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与
公众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上述承诺,伊
力特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伊力特集团始终严格按上述承诺履行义务,不存在未
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2)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自本承诺
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③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
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为维护公众公司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本公司以及
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众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1、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投资控股的公司不存在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
2、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所投资控股的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类似以及存在潜在同
业竞争情形的公司采取资产出售、资产注入、剥离等措施,以避免与公众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
除本公司现已投资控股的企业外,将不以任何形式增加与公众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
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公众公司现有业务及产
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公众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4、本公司将不
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众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
公众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4)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伊力特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
交易,本公司承诺:1、伊力特集团以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
简称“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次收购完成后,伊力特集团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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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伊力特集团及其他附属企业
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
公允、合理的商业准则进行。3、伊力特集团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与其他相关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
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
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四师国资委与解决同业竞争有关的承诺:2017 年,酿酒总厂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划转至伊力
特集团时,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出具了相关承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作为伊力特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促进伊力特持续发展,保护各类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本国资委承诺:(1)四师国资委系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权代表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职责范围为监督、管理兵团第四师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并承
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职责,与伊力特的经营业务有本质区别,四师国资委不存
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伊力特相同、相似的业务情形,与伊力特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2)本次收购后,四师国资委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四师国资委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伊力特业务范围
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伊力特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本次收购后,如因国
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四师国资委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伊力特之间存在同
业竞争时,四师国资委将促使其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将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
下的优先转让给伊力特经营;(4)本次收购后,四师国资委及其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
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伊力特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四师国资委应于知
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伊力特,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提供给伊力特;(5)四师国资委违反上述承
诺,应赔偿伊力特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将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伊力
特所有。
    四师国投
    (1)与解决同业竞争有关的承诺:承诺保证不利用伊力特股份股东的地位损害伊力特股份的
利益,在其作为伊力特股份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期间,保证其自身及其投资的除伊力特股份外
其他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伊力特股份在同一市场上不进行相同经营业务的投入,不
从事与伊力特股份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对伊力特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业
务竞争,保持伊力特股份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2)与解决关联交易有关的承诺:四师国投公司出具《关于规范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其自身及其投资的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
和规范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法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一律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并依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履行合法手续,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的有关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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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
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
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
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名称
                                                                     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智
                                                             日期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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