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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肖建峰担任。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主任委员肖建峰先生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职称。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 年 1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场前进行了有
效的沟通,会议主要内容是确定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2021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召开了与年审会计师的
沟通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
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认定以及应对措施,
确定了处理原则。
    4、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议审计报告的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16 年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
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论从业务、人员衔接上还是从合作的紧密程度上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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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所都给予公司极大的支持与帮助,服务质量也一直较好。业务方面,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
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沟通方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出的审计
人员都能及时、准确的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委
员们与审计人员的沟通渠道畅通,内容详实,通过沟通一方面委员们能全面掌握公
司年度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尤其重点探讨、沟通证监会的监管要求
从严后的审计报告披露原则,公司关键事项段的披露及应对措施,如何向阅读审计
报告的受众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关键事项的确认原则,从而准
确的体现公司价值;另一方面委员们通过专业的分析及判断向会计师、向管理层提
出相关的建议,从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质量,同时通过完善和补充能及
时满足审计委员会对报告的阅读审定,督促公司更加规范的运行。报告期,外部审
计机构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关键事项段的审计内容及应对措施也取
得了我们的认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 年度继续
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二)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年报期间切实维护了审计
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年报审计阶段,为配合防疫措施,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和公司财务部、
证券部共同协调提前进场,合理安排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审计机
构进行事前沟通,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阅
了公司提交的未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审计过程中,通过
视频、电话等方式加强了与会计师的沟通,并督促会计师按照约定期限提交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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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展、重点方面的审计情况以及和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还根据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制定出 2020 年的工作计划。年报期间,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的汇报。
    (2)年报审计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
等涉及的重要事项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了沟通会,对审计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将白酒
收入的确认、半成品酒的盘点、白酒成本完整性及存货结转计价准确性、广告宣传
费的完整性、关联方交易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确认
计量以及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通
过测试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支持性文件、
评估记录的恰当性、询证等有关数据信息、了解终端的销售情况以及存货的合理性
等措施,从而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数据。

    (3)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
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
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
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鉴证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是按照财政部等五
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建立并有效实施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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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
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且对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提出指
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运用其专业优势,对内控审计机构测试期间遇到的问题与年审机构
进行详细的沟通,对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意见取得了各方的认同。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真
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
况,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五)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09 年,公司开始以白酒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2010 年完成
项目建设并下发手册,随后公司逐步完成了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实现了原有公司的全覆盖。报告期,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
内控体系。除此之外,从 2010 年年报开始,公司每年对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
我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鉴证,
并出具鉴证意见。年报期间,委员会与内控审计部门就测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
详细的沟通,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同时根据对方提出的意见,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和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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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多年来,通过审计委员会积极有效的工作,目前管理层、内审部门、外部审计
机构在委员会的搭建下已经形成了良性的、畅通的、内容真实有效的沟通机制。一
方面外部审计机构及时、完整的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
问题,促使委员们能积极参与到年度审计工作中来,提供专业的分析判断给予外部
审计机构一定的技术支持,从而进一步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
委员们汇集各方专家意见向管理层提出相关的建议,监督管理层执行,确保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完善和补充能及时满足审计委员会对报告的阅读审定,同
时也督促公司更加规范的运行。
    (六)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程序,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
    由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持续服务多年,相互沟通及监督机制有效,审计
委员会能较为全面的掌握公司年度内发生的所有重大事项,也能提前参与到问题的
讨论与解决过程中。为此,能够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
格履行监督及审核职责。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
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将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规定,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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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经济下行的压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冉斌、肖建峰、刘清江、蒋宏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