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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唐: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标准的说明2018-12-0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标准的说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其持
有的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线缆”或“标的公司”)46.478%
股权转让给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
下简称“128 号文”)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披露《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前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
告》,公司股票在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的
收盘价为 5.69 元/股,在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前第 1 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的收盘价为 6.63 元/股,因此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
价格累计变动幅度为 16.52%。

    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证综指(000001.SH)自 2,542.10
点上涨至 2,575.81 点,累计涨幅为 1.33%。因此,在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
司股票价格在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变动幅度为 15.19%,未超
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

    根据申银万国三级行业指数分类,公司归属于通信设备制造业。提示性公
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申银万国通信设备指数(801102.SI)自 1,646.51
点上涨至 1,778.16 点,累计涨幅为 8%。因此,在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变动幅度为 8.52%,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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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中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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