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及股 权转让的议案》和《关于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债转股及股权转让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 的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