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追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同意追加 2022 年向 关联方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金额 1,800 万元。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 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