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审议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备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资质,风险评估报告是客 观和公正的,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可行。 二、同意《关于追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追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合计 8,028.00 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 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