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大唐电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非日常关联交易预算议案》《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信
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大
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
的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