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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哈空: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形。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中有关
对外担保若干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839,681.02 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2,225,732.3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564,560.13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2,178,508.76 元。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利润基数较小,考虑到资金紧张的现状,公司 2018
年度拟不进行股利分配,上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 2019 年度,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2018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
     1、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是考虑到 2018 年度实现的利润基数较
小及目前公司资金紧张的现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 2019 年度,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2、公司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