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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空调: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01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0-01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哈尔滨工大高级氧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
     2,000 万元设立哈尔滨工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暂定)。
●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 12 个月内,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为人民币 1,929.36 万元,其中: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1.42 万元;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67.18 万元;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830.76 万元。
●   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空调”或“公司”)于2020年3月
3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哈尔滨工大高级氧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高氧”)共同投资设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
称:哈尔滨工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暂定),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出资
                        名称                        金额     比例
                                                                         方式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50%     现金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300      15%     现金
哈尔滨工大高级氧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700      35%     现金
                       合计                         2,000     100%         /
    其中,工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4.0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
定,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
额为人民币 1,929.36 万元,其中: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1.42 万元;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人民币 67.18 万元;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为人民币 1,830.76 万元。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工投集团
    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 189 号
    法定代表人:刘铭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圆整
    经营范围:工商业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及资本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投集团,成立于 2007 年 06 月 08 日,持有公司 34.03%的股权,为公司控
股股东。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工投集团总资产 1,402,884 万元,净资产 55,774
万元;2019 年 1 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4,846 万元,净利润 11,702 万元。
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总资产                        1,402,884        1,278,730         1,427,933
净资产                           55,774          102,770           149,570
营业收入                        294,846          276,368           257,577
净利润                           11,702          -30,699           -33,421


    (二)哈空调
    名称: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哈高科技术开发区 26 号
    法定代表人:刘铭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捌仟叁佰叁拾肆万零陆佰柒拾贰圆整
    经营范围:空气冷却冷凝设备、高中低压换热器、制冷空调设备、环保除尘
设备、散热器制造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货物运输(分支机构);经销
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原料(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按外经贸部批准的范围经营进出口业
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开展本企业的“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空调,成立于 1993 年 06 月 25 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工投集
团。公司致力于石化空冷器、电站空冷器及空调暖通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服务,
技术底蕴深厚,服务领域广泛涵盖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钢铁冶金和煤化工等行
业。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哈空调经审计总资产 201,317 万元,净资产 66,948
万元;2019 年 1 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90,450 万元,净利润 5,056 万元。公
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总资产                          201,317          167,698           165,150
净资产                           66,948           61,650             59,570
营业收入                         90,450           76,881             27,346
净利润                            5,056            2,084             -8,752


     (三)哈工大高氧
     名称:哈尔滨工大高级氧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15 号楼(明月
街 192 号)火炬物联网大厦 B324 室
     法定代表人:唐景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高级氧化技术、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城
市水域水污染治理服务;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畜牧养殖环境治理服务;粮食
保管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服务;高级氧化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水文水资源监测系统研发;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水资源调查评价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工大高氧,成立于 2017 年 03 月 14 日,主要股东:北京金大万翔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黑龙江三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江进。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哈工大高氧总资产人民币 205.98 万元,净资产
198.34 万元;2019 年 1 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8.81 万元。公司
近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总资产                         205.98             5.26                9.23
净资产                         198.34             4.04                8.63
营业收入                          0.00            3.94               14.56
净利润                           -8.81           -4.60               -1.37


    三、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协议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工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暂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滇池路 7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工投集团以现金出资 1,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50%;哈空调以现金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哈工大高氧
以现金出资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消毒器械生产(后置许可);
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后置许可);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技术研发;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
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进出口(后置
许可);货物进出口(后置许可)。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投集团、哈工大高氧设立合资公司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资各方
    甲方: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哈工大高级氧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认缴金额及出资期限
    合资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
各股东认缴情况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出资比例:50%
          出资方式:现金
          出资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乙方: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00 万元
          出资比例:15%
          出资方式:现金
          出资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丙方: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700 万元
          出资比例:35%
          出资方式:现金
          出资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五、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工投集团、哈工大高氧共同投资设立哈尔滨工投环保产业有限公
司(暂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即:“要立足于能源、环保领域,不断创
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一方面借
助工投集团作为哈尔滨市政府重要投资平台的作用,另一方面依托哈工大高氧在
高级氧化技术领域的技术、科研实力,为公司未来向环保领域纵深发展试水,进
一步推进公司在该领域的战略布局。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经营构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在对上述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
事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的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3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董事刘铭
山同志、关联董事陈维周同志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对上述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