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2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0-02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准则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
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七届
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
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照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收入准则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
整,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
额。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提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