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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空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同意《关于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提案》;
    二、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
碳厂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三、同意《关于收购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提案》。

      董事会在对上述调整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向关联人收购其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瑞峰 张心明 李文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