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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空调:独立董事事前意见2020-08-1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下列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
案》;
    二、同意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
滨电碳厂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三、同意公司《关于收购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提案》。
    同意将上述三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瑞峰 张心明 李文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