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0-03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将与哈尔滨东北水电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
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签署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性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无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空调”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同意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
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川”)与哈尔滨电碳厂(以下简称:“哈
电碳”)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东北水电
公司与东北水电于 2019 年 10 月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购销金额每年预计
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相关公告详见 2019 年 10 月 22 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0 年 1 至 6 月,公司向东北水电采购构架等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人民币 746.14 万元。根据公司与东北水电已完成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生
产经营的具体安排,公司拟调减与东北水电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再次重新签订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将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协
议其他条款不变。
2、哈电碳
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山川拟为哈电碳沥青烟废气处理系统、车式窑车间粉尘治
理、抛丸打磨机除尘等项目,提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及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等,同意富山川与哈电碳签订《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协议期限三年。
董事会在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李瑞峰先
生、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的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
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关联交易 前次预计 调整 本次预计
关联人 实际发生 月实际发生
类别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购销不超过 购销不超过
东北水电 1,613.77 746.14 -500.00
2,100.00/年 1,600.00/年
向关联人
哈电碳 0 0 0 0 0
购买商品
购销不超过 购销不超过
小计 1,613.77 746.14 -500.00
2,100.00/年 1,600.00/年
购销不超过 购销不超过
东北水电 0 0 -500.00
2,100.00/年 1,600.00/年
向关联人 不超过
哈电碳 0 0 0 100.00
销售商品 100.00/年
购销不超过 购销不超过
小计 0 0 -400.00
2,100.00/年 1,700.00/年
购销不超过 购销不超过
合计 / 1,613.77 746.14 -400.00
2,100.00/年 1,700.00/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
2020 年
占同类 占同类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1-6 月 上年实际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
类别 金额 实际发 发生金额
例(%) 例(%) 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原因
购销不超过
东北水电 100.00 746.14 1,613.77 100.00
1,600.00/年
向关联人
哈电碳 0 0 0 0
购买商品
购销不超过
小计 100.00 746.14 1,613.77 100.00
1,600.00/年
购销不超过
东北水电 94.12 0 0 0
1,600.00/年
向关联人 不超过
哈电碳 5.88 0 0 0
销售商品 100.00/年
购销不超过
小计 100.00 0 0 0
1,700.00/年
购销不超过
合计 / 100.00 746.14 1,613.77 100.00
1,700.00/年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东北水电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剑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00 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水力、风力发电设备、电站配套产品、道路除
雪设备、环卫环保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销售(不含品牌汽车),货物进
出口,承揽机械加工、冷作加工、钢结构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经销:
纸张。(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南城二路 1 号
东北水电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是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2,881.00 万元,净资产 7,048.00
万元;2019 年 1 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2,604.00 万元,净利润-568.00 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2,702.00 万元,净资产 7,119.00 万元;
2020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982.00 万元,净利润 71.00 万元。
2、哈电碳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碳厂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董直强
注册资本:2,585 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制造电碳制品、炭素制品、石墨,从事货物进出口
业务,厂房及设备的租赁及配套服务,电碳产品的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北路、无锡大街东
哈电碳成立于 1958 年 06 月 01 日,是公司控股股东工投集团所属全民所有
制企业。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8,779.00 万元,净资产 14,077.00
万元;2019 年 1 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6,948.00 万元,净利润 915.00 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56,328.00 万元,净资产 14,508.00 万元;
2020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513.00 万元,净利润 457.00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投集团为哈空调、东北水电的控股股东,持有哈空调 34.03%的股权,持
有东北水电 100%的股权;哈电碳为工投集团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富山川为哈
空调控股子公司,哈空调持有富山川 75.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公司与
东北水电构成关联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山川与哈电碳构成关联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东
北水电、公司及富山川与哈电碳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东北水电
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东北水电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中板、元钢、角钢、板材、槽钢、热度管、石化空冷器构架
等。预计每年购销金额合计不超过 1,600.00 万元。交易内容以具体购销合同方
式加以明确。
2、哈电碳
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山川是一家生物技术制品研发生产、环保产品研发设计、
装备制造、环保工程施工、环保技术推广、环保设施运营综合一体化生态绿色环
境服务商,与哈电碳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富山川拟为
哈电碳沥青烟废气处理系统、车式窑车间粉尘治理、抛丸打磨机除尘等项目,提
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等,预
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交易内容以具体合同方式加以明确。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3、为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
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
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
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必备条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东北水电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
等;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山川为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向哈电碳提供环保治理
项目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等,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性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