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同意董事会续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 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聘任、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心明、李文、徐燕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