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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3-00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受理阶段。
    ● 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
        滨天功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功公司”)为仲裁被申请
        人。
    ● 涉案的金额:仲裁申请人黑龙江省应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应赫公司”)申请解除与仲裁被申请人 2018 年 4 月 27 日签订的《资
        产转让协议》,并返还转让款、利息损失、交易佣金等合计金额人民币
        11,684.47 万元。
    ● 上市公司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该宗资
        产,2018 年 4 月 18 日应赫公司摘牌成功,交易金额为 8,089.13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仲裁处于受理阶段,公司
        目前尚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对 2023 年度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空调”)于近日收到哈
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人为:应赫公司;仲裁被申请人为:哈空
调、天功公司;仲裁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请求、答辩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将王岗厂区资产、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在哈
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转让底价分别为 7,454.32 万元、632.94 万元。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公告(公告号:
201803013),土地使用权为租赁,本次转让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
单,王岗厂区资产成交价格为 7,456.04 万元,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成交
                                    1
价格为 633.09 万元,受让人:应赫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天功公司与应赫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价格分别为 7,456.04 万元、633.09 万元。
  (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4 月 19 日、2018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及天功公司与应赫公司签订了《移交确认书》。确认公
司及天功公司已将挂牌转让给应赫公司的厂区、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
施实物交付给应赫公司。
    应赫公司以哈空调在该宗土地使用期间欠付黑龙江省土地部门土地租金和
滞纳金,导致应赫公司无法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为由,向仲裁委提交
了仲裁申请。
    (二) 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的仲裁申请内容
    应赫公司向仲裁委提出的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1,684.47 万元,具体
内容如下:
    1、解除与哈空调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返还应赫公司资产转让款
7,456.04 万元、利息损失 2,801.81 万元、返还应赫公司交易佣金 372.80 万元、
利息损失 139.35 万元;
    2、解除与天功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返还应赫公司资产转让款
633.09 万元、利息损失 237.90 万元、返还应赫公司交易佣金 31.65 万元、利息
损失 11.83 万元。
    (三)仲裁被申请人抗辩内容
    仲裁被申请人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向仲裁委提交如下抗辩内容:
    1、仲裁被申请人在挂牌出让资产时,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公告(公告
号:201803013)已经明示,该宗土地使用权为“租赁”,且为工业用地,仲裁被
申请人未将该宗土地纳入本次评估、出售范围。
    2、仲裁被申请人已经向应赫公司交付了挂牌转让的全部资产,履行了合同
义务;应赫公司取得了其购买的全部资产,并进行使用和经营。仲裁被申请人不
存在根本性违约的任何情形。应赫公司主张因仲裁被申请人的原因导致案涉合同
目的无法实现不具备事实及法律依据。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哈空调及天功公司收到仲裁委的仲裁通知书,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已聘请
律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办理该仲裁的相关事宜。
    由于本仲裁处于受理阶段,公司目前尚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带来的损益进行评
估,对 2023 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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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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