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担 保并用公司资产为其提供反担保抵押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关于向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 担保并用公司资产为其提供反担保抵押的提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情形,董事 会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 文 徐 燕 邓春杰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