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顿: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18-081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仲裁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承包金、违约金和水电费及各项杂费合计 114,652,691.11
元(暂计算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不能判断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案件基本情况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金
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就酒店
公司与海口金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娱乐”)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案向
海南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与请求内容
(一)仲裁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
法定代表人:刘飞
被申请人:海口金狮娱乐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金海岸罗
顿大酒店南三楼,法定代表人:朱世远
(二)仲裁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酒店公司与金狮娱乐于 2000 年 5 月 1 日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约定金
狮娱乐承包经营酒店公司拥有的综合性俱乐部,金狮娱乐向酒店公司支付承包
金,承包经营期限 3 年。酒店公司与金狮娱乐分别在 2003 年、2005 年、2007 年
进行了续签。2010 年酒店公司与金狮娱乐再次续签,双方约定新协议签订之前,
金狮娱乐继续承包经营,未约定承包年限。至今,金狮娱乐一直在承包经营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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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俱乐部持续营业。
根据酒店公司与金狮娱乐的协议约定,金狮娱乐应按照季度向酒店公司支付
承包金。承包经营前期,金狮娱乐尚能履行支付承包金的义务,但 2005 年之后
金狮娱乐逐步停止正常履约。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金狮娱乐拖欠酒
店公司承包金 12,861,769.30 元没有支付。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金狮娱乐
未支付酒店公司任何承包金。金狮娱乐未按照协议支付承包金,应承担违约责任,
亦即按照协议约定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第四
条之约定,金狮娱乐应向酒店公司支付俱乐部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
资、水电费及工商税务等发生的一切费用。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金狮娱乐拖
欠酒店公司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 4,445,148.51 元,
金狮娱乐应予以支付。
金狮娱乐长期拖欠酒店公司承包金、水电费等各项杂费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
酒店公司合法权益,给酒店公司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三)仲裁请求内容
1、请求金狮娱乐向酒店公司支付到期承包金(亦即租金,下同)58,761,769.30
元(暂计算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到期实际应付承包金为准);
2、请求金狮娱乐向酒店公司承担逾期支付承包金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
金 51,445,773.30 元(暂计算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实际履行日期为准);
3、请求金狮娱乐向酒店公司支付承租期间拖欠的水电费及各项杂费共计
4,445,148.51 元(暂计算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到期实际应付费用为准);
4、本案仲裁费用、鉴定费用、保全费用等由金狮娱乐承担。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
将继续根据仲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海南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海仲字第1039号】;
2、《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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