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顿: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19-05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了
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
制执行。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
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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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同意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刘肖滨、陈晖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
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9-053 号)。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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