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作为罗顿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了解了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出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商业规则,具备商业实质,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 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