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顿: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0-067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海口金海岸罗顿大酒
店南一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8,036,9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88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2 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正全先生通过视频会议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张雪南先生、董事李庆先生、陈芳女士、高松先
生、贾勇先生、牟双双女士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监事张小梦先生因工
作关系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颜廷超先生、蒋伟锋
先生、宁艳华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7,301,618 99.3770 129,200 0.1094 606,100 0.5136
2、 议案名称:关于拟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6,722,918 98.8867 147,900 0.1252 1,166,100 0.9881
3、 议案名称:关于拟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等方面的暂行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6,677,088 98.8479 193,730 0.1641 1,166,100 0.9880
4、 议案名称:关于拟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6,677,088 98.8479 193,730 0.1641 1,166,100 0.988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红畅、刘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