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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星客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03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共计 3554.6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诉讼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

    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陆续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受

    理通知书》及相应传票。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案件基本情况


                                                                     诉讼                           目前
  案号       管辖法院     原告            被告            标的额                 诉讼请求
                                                                     理由                           进展

(2021)苏   扬州市邗   扬州亚星   被告一:舒城县万福客   1,200.0   买卖合   1. 判 令 被 告 一 立   尚未
1003 民 初   江区人民   客车股份   运有限公司             0 万元    同纠纷   即向原告支付已         开庭
1006 号      法院       有限公司   被告二:武汉市沃福客                      销售 40 台车辆对
                                   运有限公司                                应的国补费用
                                                                             1200 万元及相应
                                                                             的资金占用费;

                                                 1
                                                                             2. 判 令 被 告 二 为
                                                                             被告一所欠原告
                                                                             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3. 本 案 诉 讼 费 用
                                                                             由两被告承担。
(2021)苏   扬州市邗   扬州亚星   被告一:舒城县万福客   2,354.6   买卖合   1. 判 令 被 告 一 立   尚未
1003 民 初   江区人民   客车股份   运有限公司             0 万元    同纠纷   即 支 付 原 告         开庭
1081 号      法院       有限公司   被告二:衢州市万福旅                      SCWF-ZCCG-20170
                                   游运输有限公司                            816《买卖合同》
                                   被告三:被申请人 3:                      中扣除定金后剩
                                   铜陵市中沃绿源旅游                        余 价 款 2354.60
                                   运输有限公司                              万元;
                                                                             2. 判 令 被 告 二 和
                                                                             被告三对上述第
                                                                             一项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3. 判 令 被 告 三 继
                                                                             续运营《买卖合
                                                                             同》项下车辆至 3
                                                                             万公里;
                                                                             4. 判 令 三 被 告 共
                                                                             同承担本案全部
                                                                             案件受理费、保全
                                                                             费等全部诉讼费
                                                                             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会同律师事务所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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