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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柴动力:全柴动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6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柴动力”、 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全柴动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出席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查各项议案,谨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客观的独立董事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身为全柴动力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
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戴新民:男,汉族,1962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南京理工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内部控制、会计、审计专业领域
内发表学术论文 60 余篇、主持课题 10 余项。
    葛蕴珊:男,汉族,1965 年 3 月生,内燃机专业博士学位。1992
年 10 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
兼任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汽车发动机排放控制方
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刘有鹏:男,汉族,1954 年 11 月出生,汉族,经济学博士。1984
年始,历任安徽省教育厅科员、招生办主任,上海商学院副教授,本
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EDP 中心
兼职讲师,安徽上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顾问。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兼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瑞德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在产业经济领域内曾发表多篇著作及论文。
    2、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传明:男,汉族,1955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2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副主任,安徽财经
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授、院长,现
任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授,兼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志邦橱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曾主编“九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财务管理》,主持或参与
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规划办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项目等,
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   委托出
           任职                                              缺席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席       席
           情况                                             (次)
                                          (次)   (次)
 戴新民    现任             9               9        0        0
 葛蕴珊    现任             9               9        0        0
 刘有鹏    现任             7               7        0        0
 张传明    离任             2               2        0        0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亲自出   委托出
           任职                                              缺席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席       席
           情况                                             (次)
                                          (次)   (次)
 戴新民    现任             2               2        0        0
 葛蕴珊    现任             2               0        2        0
 刘有鹏    现任             1               1        0        0
 张传明    离任             1               1        0        0
    会议召开前,我们均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并积极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的其他情
况与资料,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议上我们认真审
议议案,并对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的董事会议案、股东大会议案及其他会议议
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现金分红、非公开发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基于自己的独立判
断,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 号)要求,我们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无对外担保情形。
    2、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
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
《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度及以前年度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
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年度审计任务,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68,75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金红利 0.80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29,500,400.0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 449,438,091.74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我们
同意此预案并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
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所有议案内容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息
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临时公
告、定期报告均在法定时间内编制和披露,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根据《全柴动力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要求,不断完
善内控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
司规范运作。
    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的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认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
要缺陷。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
席本年度公司召开的各届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就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利用我们各自的专业优势,
为公司的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董事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
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积极参
加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学习更多财
务、投资、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水平,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