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 2021-00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
议由李明凤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
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
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则
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
制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
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3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
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