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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 通 知 刊 登 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江苏阳光关于召
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21-015。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方便本公司股东充分
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
                                          1/5
                        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4                                                              √
      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报酬
  5                                                              √
      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11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10


                                     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孙宁玲、郁
琴芬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
   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20        江苏阳光         2021/5/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
                                     3/5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
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
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
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
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
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 2021 年 5 月 30 日(含该日)前公司
收到为准。
    4.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30 日。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4/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3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预案》
5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报酬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11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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