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 2021-02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
议由李明凤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有关
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028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029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