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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022年)2022-04-2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财会制度体系,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

制,明确经济责任,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

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

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合法性、全面性、重要性、有效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

效益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

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

财务和会计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进行聘用和解聘。

    第七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

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一)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

        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2、 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3、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

        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4、 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5、 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6、 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

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

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5、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6、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

中管理;

    7、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

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8、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

益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1、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创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2、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3、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4、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四)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2、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

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3、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

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4、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和会计管理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

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部门经理和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以满

足会计业务需要。

    第九条 财务部的基本职责如下:

    (一)在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

全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公司财务活动和

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进

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三)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和财务预决算;

    (四)加强公司各部门费用开支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产清查,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六)负责公司发票和收据的管理,协调、办理各项税务事宜;

    (七)负责公司资金管理,按照公司预算筹集资金和调度资金;

    (八)负责财会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其基本职责如下:

    (一)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财务部日常工作;

    (二)合理安排分工,制定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制度,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地完

成;

    (三)草拟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参与基建、技改、投资、并购、重要

资产购置等项目的论证决策和主要经济合同、协议及经济文件的拟定;

    (五)参与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监督公

司及子公司预算执行;

       (六)及时认真做好财务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七)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八)协助财务总监处理公司与银行、税务等外部及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财务关系;
    (九)向财务总监建议任免公司的财会人员及子公司的财会人员;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提名,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三章 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

事会计工作,不得使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

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

期报账。

    第十四条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定编定岗,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会计岗位的

设置,应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要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应有计划地组织会计人员轮岗,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财务部应对每个会计岗位制定岗位工作指导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

工作权限、任职资格等。

    第十六条 公司聘用会计人员时,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一)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财务部负责人;

    (二)财务部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公司担任出纳工作;

    上述直系亲属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公司,熟悉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

内部管理,提高经济赦益,保守公司秘密,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己任;忠于职守,努力钻研业

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廉洁奉公,坚

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完成会计工作;诚实守

信,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谦虚、谨慎,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拓宽知识领域,更好地为公司服务,认真细

致审核每笔经济业务,做到一丝不苟。

    第十八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
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和离职,亦不予办理养老保险等

“五险一金”的关系转移。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

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

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一)内部牵制制度。

    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完整,涉及到钱物不相容的

职责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

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二)内部稽核,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三)原始记录管理。

    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传递、汇集、审核的流程和原始记录的保管要

求。

    (四)项目成本预控管理。

    配合有关部门每月考核各项目愿、辅材料及人工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并按公司的奖惩

办法实行奖惩。

    (五)工程计量验收。

    配合有关部门每月检查工程计量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按公司的奖惩办法实行奖惩。

    (六)财产清查。

    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

    (七)财务会计分析。

       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五章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统

一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及子公司应使用统一会计科目,不得
随意更换,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增设会计科目时,应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报财务总监批准后方

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

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二十三条 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
    定其记账本位币,Sunshine Ethiopia Wool Textile PLC 的记账本位币为比尔。本财务报表
    以人民币列示。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
    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
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
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
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
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
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
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
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
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
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
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
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
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
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
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
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
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
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
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
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
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
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
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
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
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
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
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
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
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
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
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
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
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
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
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
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
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
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确定方法
(1)对于应收票据,公司结算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不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
(2)对于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风险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2:性质组合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00

            1至2年                                                   10.00

            2至3年                                                   30.00

            3至4年                                                   50.00

            4至5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款项,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显著增加外,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
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损失。除了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应收退税款、代收代扣款、 本组合以公司日常业务中应收取的出口退税、员工备

           员工备用金                       用金、代收代扣款等款项

           组合 2:性质组合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组合 3:保证金、其他组合        本组合为公司日常业务中应收取保证金或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
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其他应收款,参考上述应收账款方法确定。
对于划分为组合 3 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信用评估情况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期内                                                5.00

             逾期 1 年以内                                           10.00

             逾期 1-2 年                                             30.00

             逾期 2-3 年                                             50.00
             逾期 3 年以上                                          100.00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
商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
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
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
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
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
单独列示。




(十二)   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
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
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
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
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
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
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
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
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
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
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
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
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
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
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
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
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
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
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
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
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
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
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
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五)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
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30            5%-10%         3.00%-4.50%
           机器设备              8-12             5%-10%        7.50%-11.88%

           电子设备               5-8             5%-10%        11.25%-19.00%
             运输设备             8              5%-10%        11.25%-11.88%

             其他设备            5-8             5%-10%        11.25%-19.00%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七)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
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
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
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根据持有目的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不同,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
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本公司的生物资产为公益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达到预定生产目的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4、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后发生
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
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
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公益性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
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土地使用权法定年限
   专有技术                            10年                预计可使用年限
   软件                                5年                 预计可使用年限
   收益权                              10年                预计收回期限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
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
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
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采用直线法在收益年限内进行摊销,无明确受益期的按 8 年平均摊销。


(二十二) 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
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
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三)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
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
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二十四)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
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
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
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
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五) 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
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
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
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
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
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
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
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
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
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
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
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
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
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二十六)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
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
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
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
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七)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
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
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
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
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
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
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
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
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八)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
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
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
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
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
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
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
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九) 租赁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
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
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
行分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
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
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
现率折现均可;
    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
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以及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
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
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
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
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
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
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
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
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
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
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
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
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
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
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
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
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
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
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
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
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
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
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
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
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
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
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
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
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
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
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
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
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
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
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
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
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
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
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
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
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
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 售后租回交易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
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
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
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
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
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
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
额的金融资产。
(三十)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
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
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
    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
    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
    益列报。



                                 第六章 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

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

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

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五)现金流量表;

    (六)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除利润分配表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二十七条 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三)主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四)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

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五)对已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

做进一步说明。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会讨、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八)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披露

要求予以披露)。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

利金额。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二十八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

补亏损、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中期财务报告必须经公司合法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

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

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和编制人签名和盖章。



                                  第七章 财务分析

    第三十条 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分析分为定期分析和不定

期分析。

    定期分析为月、季、年度分析。定期分析应在经理办公会前完成。

    不定期分析为财务状况发生异动,应及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向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汇

报。

    季度财务分析报告还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财务分析应采用比率法、比较法、因素法、趋势法等方法,结合生产经营

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揭示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不断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

    第三十二条 财务分析应围绕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现金

保障能力三大主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的分析:通过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及其

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例、速动比例、存货周转率、存货结构、应收

账款周转率、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对所有者权益比例、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短

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并通过前后各期比较分析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的变化和发展

趋势。

    (二)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分析:通过对公司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结合资产负债表计算总资产报酬率、投资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营业收入利润

率、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通过对前后各期的比较,分析公司盈利能力

的发展趋势,结合运用分部报告等的信息,分析新业务、大客户、大品种、地区板块对公司

的贡献和发展趋势。

    (三)现金保障能力的分析:利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提供的信息,分析公司获取现金

的能力,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现金能力。通过对百元净利润经营现金含量和每股经营

现金净流量、每股现金流量和投资收益得到的现金投资收益比例等指标,分析公司收益的质

量。通过对利息的保障倍数和红利占净利润的比例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筹资能力。



                                 第八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

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捉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

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九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三十六条 记账要求

(一)各种会计记录中的内容及数据必须准确、清晰。

(二)各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不许涂改、挖补、刮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迹,所有改错与

更正要按规定划红线注销原始记录,再在已注销记录的上方重新正确记录或按会计制度规定

办理。

    (三)各种会计记录中的签章必须齐全。

    第三十七条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公司对发

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会计凭证。

    (二)会计凭证分类

    1、原始凭证:它是经济业务发生后的原始记录和书面证明,要求各部门、各环节凡是

发生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相应的原始记录凭证,明确经济责任,提供会计记账依据。

它分为以下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是公司根据需要,自行规范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入库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是公司从发生业务的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运货单等。

    2、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内容和应用的会计科目填制的凭证。

    3、记账凭证汇总表:将数量较多的记账凭证按各个相同的会计科目汇总填制的用以登

记总账的凭证。

    第三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要求

    (一)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

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三)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

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属确实无法取得证明

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部门经理核实后经总经理批准,代作原始凭证。

    (四)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不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

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

放数等。
    第三十九条 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

    (一)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二)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

    l、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

    2、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

    3、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

    4、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

    5、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

    6、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

    7、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

    8、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对象、品名和数量。

    (三)除结转类业务的转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

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

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负担甚或有

其他单位负担的,应开出分割单进行结算。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一组会计分录使用两张以土记账凭证

的,应在顺序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

    第四十条 登记账簿

    (一)登记账薄,必须依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账。

    (二)记账时,应将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逐项记入账内。

    (三)各种账薄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果发生跳行、隔行、隔页,

应将空行、空页划斜红线注销或注明“此处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四)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及时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用“0”号

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存货明细账须逐笔结出结存数金额。

    (五)每张账页记满需转记次页时,须在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计出余额及

需要计的发生额,并将计出余额等记入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其摘要栏注明“承前页”。

    (六)记账时发生错误,应用单红线划掉错误的文字或数字,要求使划去的原有字迹可

辨认,在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

全部划单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部分数字。文字差错可只划去错误部分进行更正。
    (七)月度终了,记完账后都要办理结账,结出余额后,在下一栏摘要栏注明“本月合

计”,并结出当月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单红线。

    季度终了,在当季每三个月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并结出本季三个月

度发生额累计数。年度终了,在第四季度季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并结出全

年发生额累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双红线。

    (八)对账。会计部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财产、物资

的,须账实相符。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

储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业务周转金等业务账、实物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

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存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每月)进行对账。在对账中发现问

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纵及各种悬账悬

案,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

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账目,结清手续。

    第四十一条 原始记录的管理

    (一)凡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整、传

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二)财务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

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总监监交。会计

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总监批准。

    第四十二条     财务稽核: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

核审验,会计人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

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不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核的,应交

叉审核记账凭证。



                               第十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四十三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

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

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一)公司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应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

替人员。没办清交接手续的,按本制度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办理。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表(包括辅助记录)、会计报告、

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收据、文件、会计软件及数据磁盘、密码和密码钥

匙、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三)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

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

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

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无误。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

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5、财务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

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

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五)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

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

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会计档案)。

    (六)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也须指定有关人员接
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

手续。

    会计人员轮岗,也应按本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财务部和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

    四十五条 子公司应统一使用母公司指定的会计核算软件。

    第四十六条 电算化岗位可分为:电算化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审核记账、核算管理及

电算审查,财务部具体制定各岗位流程及工作细则。

    第四十七条 会计岗位权限包括软件功能权限、科目使用权限、报表使用权限及其他权

限。根据会计岗位工作内容不同制定权限标准,系统管理人员不得拥有科目使用权限和兼职

权限标准审核工作。

    有财务管理系统使用权的人员不得删除中间凭证,不得对已存档数据进行调整。

    第四十八条 公司采用文件服务器存储会计数据.同时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

账及银行日记账仍需打印输出有关账簿、报表。

    第四十九条 财务数据应及时备份,财务部每年将该年度财务数据刻录成光盘备份,确

保数据不丢失、不损毁。任何人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财务信息,也不得非法修改财务数据。

    第五十条   更换服务器或个人电脑时,应将服务器或个人电脑硬盘中存储的会计数据

全部复制到新的服务器或个人电脑的硬盘中,并在公司信息部门技术人员指导下彻底销毁原

服务器和个人电脑中的会计数据,确保不能恢复。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一)会计档案是指公司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会计资料,即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

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载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公司会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财务部负责全公司会计档案

的组织、指导工作,各控股子公司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单位的会计档案进行日常管
理。

    (三)财务部必须设立专人专职或兼职分管会计档案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

等工作。专(兼)职档案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宜经常变动。

    (四)会计档案人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守秘密,忠于职

守,埋头苦干,认真学习会计档案专业知识和管理科学知识,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十二条 会计档案的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

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各种扣款凭证、领料单、工资发放明细表、资产盘点明细表、现金盘点表、税报、

进项税抵扣联等。

    仓库凭以收付货物的出入库单虽不在会计档案管理之列,但也应由仓库保存相当年限,

以便查核。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

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记。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

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三)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月、季度财务报表、

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各项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及其

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负

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往来账对账函证(包括内

部的)、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财产盘点表、会计人员的移交清单、车间成本考核报表、会计档

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存贮在非纸质

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五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公司应将各类会计资料按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其他会计

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后按照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

几个类型的案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

    l、记账凭证在每月终了后,应将上月凭证按凭证号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跨月装订,

加具公司统一印制的封面、封底,封面有关内容均应填写,签章齐全,记账凭证的左上角,

采用三角封包,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不得超出记账凭证的面积,装订后应仍能展开查阅,

在凭证的背面粘贴统一的会计档案封签,并加盖装订人的签章和骑缝章,记账凭证在装订后,

不得拆封和抽取任何原始凭证。

    2、各种机制账簿在年度终了后,均应打印出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顺序排列,

填列账户目录,加具公司统一印制的会计账簿封面,封面有关内容均应填写,签章齐全,不

同规格的机制账簿应分开装订,装订后的账簿应在账簿的背面粘贴统一的会计档案封签,并

加盖装订人的签章和骑缝章。

    3、各类会计报表应于每月底装订并粘贴统一的会计档案封签,加盖装订人的签章和骑

缝章,年末应对全年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核对,在确保无误后进行归档、立卷。

    4、其他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在年终归档前均需加以整理、装订,粘

贴会计档案封签,并加盖装订人的签章和骑缝章。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和编号

    会计档案按财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进行立卷和编号。

    第五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会计档案由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保管,财会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规定的保管期限,应从

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会计电算档案中,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凭证、账簿、报表,其保管期限与手工方

式完全一致。存贮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在未打印成书面资料前要妥善保管。同时,财务

部)在每月结账后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备份不得少于两份,分别存放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建筑

物内,数据备份应定期复制,以防消磁数据丢失。

    (四)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应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磁性介质还要注意防尘、防

热、防磁、防冻,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

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应建立会计档案的借阅登记清册,详细记录借阅、使用会计档案人员的姓名、单位、日

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

    (一)外单位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单位领导人和财务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也应经单位领导人和财务负责人批

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会计档寨,应有财务部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监督。借阅会计档案人员,

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必须经单位领导

人批准后才能进行复制。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经批准借阅的会计档案,应限定期限,按期收回。

       第五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

办法》执行。

 序号               档案期限          保管期限                  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财务报告类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5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15年

  15           银行对账单            15年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公司统一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不得私自销毁。

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

其他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