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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9-0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 1 页共 8 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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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4

会议材料附件 ............................................. 6

     附件 1: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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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
知:
    1、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赵静女士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2、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
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
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会务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股东大
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4、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记名投票
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
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
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5、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
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
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6、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
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
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
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会人员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会场秩序。
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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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本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苏阳光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 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附
件 1,P6-9);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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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六、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及代表推选唱票人、监票人、统票人,统计现场投票
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请出席本次会议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十、主持人:请董事会秘书赵静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请出席会议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公司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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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材料附件
附件 1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2-05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旭辉、立信                    元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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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证券、银信评 组、2015 年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估、立信等 报、2016 年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报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
                                              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项目             姓名                          上市公司   所执业时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何卫明       1998-07-03         2008 年    2012-01-01            /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顾志芳       2005-10-17         2004 年    2012-01-01        2020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晶        2009-12-28  2009 年   2012-01-01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何卫明,近三年签署过力星股份、华灿电讯、中英科技、鹿得
医疗、恒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志芳,近三年签署过江苏阳光 1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晶,近三年签署过凤凰股份 1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复核上市公司 6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预计
2022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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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
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
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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