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2-16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 2023-00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阳光
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最高余额 1 亿元
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阳光集团的实际提供担保的
余额为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302041)浙
商银高保字(2023)第 00014 号】,为阳光集团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
余额 1 亿元人民币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2 月 14 日。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250344877K
成立时间: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地: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郁琴芬
注册资本:195387.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
面料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
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
械设备研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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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阳光集团的资信等级:AAA(评级机构:江苏恒大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有效期:
2022.12.30-2023.12.29。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 225.78 亿元,总负债 107.85
亿元,银行贷款总额 73.04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98.59 亿元,净资产 117.93 亿元。2021
年 1 月至 12 月营业收入 119.93 亿元,净利润 7.44 亿元。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 223.67 亿元,总负债 104.43
亿元,净资产 119.24 亿元。2022 年 1 月至 9 月营业收入 100.87 亿元,净利润 6.67
亿元。
被担保方阳光集团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 12.69%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如下图:
陆克平 陈丽芬 王洪明
60.2925% 33.7075% 6%
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郁琴芬
99% 1%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陈丽芬 郁琴芬 孙宁玲
12.69% 8.31% 8.09% 5.1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阳光集团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2.保证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4.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4年2月14日止
5.担保主债权最高余额:1亿元人民币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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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
付费用。
本次担保公司与阳光集团签订了反担保合同,阳光集团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
面,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阳
光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约19亿元的担保。从商业互惠、公平对等出
发,公司本次为阳光集团的银行融资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阳光集团目
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阳光集团提供了反担保,本公司为其担
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
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阳
光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约 19 亿元的担保。因此,为了保证公司业务
开展,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公司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控股股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担当风险的能力,且本次担保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书,鉴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
截至2022年9月30日,阳光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正在履行中的担保约19亿元,
公司为阳光集团向浙商银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该交易有利于增强双方的融资能力和效率,对双方经营发展
都是有益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议案中提及的担保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实际操作中需做好风险防
范措施。我们同意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3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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