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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本次质押数量17,840,000股,占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质押后郁琴芬女
              士累计质押股份162,14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
              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28,28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3%,合
              并已质押股份493,73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58%,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7.6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3 年 3 月 21 日,本公司接到股东郁琴芬女士有关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            本次质押股              质押起 质押到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称                  数                    始日   期日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2023/3 2023/4                                补充流
郁琴芬   否       17,840,000    否     否                   余海立     11.00%   1%
                                              /20    /19                                 动资金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1
阳光集团 226,311,454 12.69%        220,590,000      220,590,000      97.47%     12.37%
陈丽芬      148,181,020   8.31%      19,351,020      19,351,020      13.06%     1.09%
郁琴芬      162,140,000   9.09%    144,300,000      162,140,000     100.00%     9.09%
孙宁玲       91,648,980   5.14%      91,648,980      91,648,980     100.00%     5.14%
合计        628,281,454 35.23%     475,890,000      493,730,000      78.58%     27.69%

         上述股东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和冻结股份为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万元)
   阳光集团         0                0               0               0
   陈丽芬           0                0               0               0
   郁琴芬           162,140,000      100%            9.09%           28,000
   孙宁玲           91,648,980       100%            5.14%           10,000
   合计             253,788,980      40.39%          14.23%          38,000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如出现平仓风险,阳光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提前还款等
   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郁琴芬女士本次质押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郁琴芬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
   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5. 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万元


                                            2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面料
 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
 机械设备研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
 发;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
 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银行贷款总     流动负债总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额             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25.78          107.85          73.04           98.59     117.93
(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
                             223.67          104.43          74.30           98.28     119.24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
                                119.93                7.44                             21.47
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
                                100.87                6.67                             11.40
经审计)

      6.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截至2022年9月30日)
                                                                                  单位:亿元
                           现金/                                                债务逾期或
                 流动 速动                     可利用的融资渠        重大或
资产负债率                 流动负                                               违约记录及
                 比率 比率                     道及授信额度          有负债
                           债比率                                               其对应金额
   46.69%        1.57 1.19            0.12      银行贷款 100 亿         无             无

      7.截至目前,阳光集团未发行债券。
      8.阳光集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9.阳光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拥有大量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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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债风险。

    10.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阳光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金额(元)
江苏阳光           阳光集团            房屋建筑物          642,201.83
阳光集团           江苏阳光            土地使用权          2,316,514.32

    阳光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担保,为正常经营需要所开展的相关业务,不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集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9亿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阳光集团提供担保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江阴金帝     阳光集团   30,000             2021年6月23日    2022年6月22日
江苏阳光     阳光集团   10,000             2020年8月13日    2022年8月12日
江苏阳光     阳光集团   10,000             2021年8月19日    2022年9月8日

    11.质押风险情况评估。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主要是用于阳光
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向银行的借款做的追加担保,非主担保物,不存在被强制平仓
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如出现平仓风险,阳光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提前还款等措
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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