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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3-01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17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
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18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报酬的
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报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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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19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于新桥
镇何巷村、新桥村的一宗土地,面积 180,172 平方米(270.26 亩)。经双方协
商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17,044.23 万元作为本次交
易对价。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20 号公告《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21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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