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济堂: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新建医学CDMO项目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4-15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新建医学 CDMO 项目的议
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新建医学 CDMO 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新建医学
CDMO 项目的议案》,此投资项目是与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赤天化集团”)共同对外投资,由于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受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与赤天化集团的共同投资构成关
联关系。为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此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新建医学 CDMO 项
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贵州圣济堂医
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表决
时,公司董事会 9 名成员中 5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与赤天化集团共同对外投资新建再生医学 CDMO 项
目,贴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出资金额严格按照股权比例出资,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新建项目布局生物制药产
业,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
徐 广(签名) 徐 广
石玉城(签名) 石玉城
范其勇(签名) 范其勇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