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 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新建医学 CDMO 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新建医学 CDMO 项目的议案》后,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二十七 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徐 广(签名) 徐 广 石玉城(签名) 石玉城 范其勇(签名) 范其勇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