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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昌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7-10-09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 昌九            公告编号:2017-05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9 月 30 日下午,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通知:昌九集团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 14:58 接获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工投”)转来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江西昌九生物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028 号),主要内容

如下:

    鉴于江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给江西

航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批复》(赣府字[2017]27 号)批准同意赣州工投、江西省投

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和江西省工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公

司”)分别将所持昌九集团 85.40%、14.18%和 0.42%共计 100%国有产权转让给江西

航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航美”),经研究,现就此次产权转让涉及

的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转让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昌九集团不再符合国有股东界定条件,同意取消其

证券账户的“SS”标识。

    二、请江西省国资委指导赣州工投、投资集团和工投公司及时、足额收取转让

价款,并严格按计划使用,依法维护职工、债权人和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方应持本批复及产权转让全部价款的支付凭证,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产

权交易鉴证、工商变更登记、取消证券账户标识等有关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

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9 日